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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报2009年度药械违法案件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2010-03-17浏览次数:71917

    制售假药活动呈“集团化”作案趋势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于3月1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09年度江苏省药品、医疗器械打假治劣情况,以及2009年度药械“十大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据统计,2009年,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5646件,案值3996.22万元;取缔无证经营户265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39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涉嫌犯罪案件66件,132件案件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其他部门处理。

  江苏省局从去年查处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中,选出十大违法案件。分别是:睢宁“6·8”邮售复方川羚定喘胶囊等假药案,大丰“7·2”网络销售假冒知名品牌药品案,镇江王某等人生产并通过网络邮售假药案,南京某营销咨询策划服务中心无证经营药品案,淮安纪某、朱某制售假药案,连云港张某、谢某无证销售假冒避孕药品案,南通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无证经营药品案,镇江某医院冒用医疗机构制剂批准文号生产、使用假药案,周某无证生产经营二类医疗器械案,董某等人伪造公司印章违法销售药品案。

  江苏省局通过对2009年度查处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进行汇总分析发现,当前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呈现“集团化”作案趋势,从原料购买、生产包装到广告发布、发货运送、赃款回收形成一条“流水线”。具体表现为五个方面:一是假劣药品公然在互联网和平面媒体上做违法广告。二是打着权威医疗机构的旗号欺骗消费者。三是通过网络和电话联系销售假劣药品。四是通过邮政快递渠道实现假药送货上门。五是使用假身份证设立银行账户接受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