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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赵吉光呼吁: 重复使用医用高值耗材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2010-03-17浏览次数:71562

    近年来,为了节约成本,也为了环保需要,欧美一些发达国家规定,对于部分用于介入治疗、心脏外科手术、骨科手术的一次性高值耗材,在经过严格的处理并证明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后可以重复使用。但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均强调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不得重复使用,《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医疗机构对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使用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并做记录”。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吉林大学第二医院院长赵吉光表示,如果在非常可靠的灭菌条件下和保证患者安全的前提下,能够重复使用医疗用品也是有诸多利处的,如:可以节约有限的社会资源,降低环境污染,缓解“看病贵”问题等。据了解,使用高值诊疗耗材往往给病人带来沉重的费用负担。例如经皮冠状动脉腔内成形术是冠状动脉介入治疗的主要形式之一,目前,在我国大城市医院中,进行这种治疗平均每次大约需要5万元,每增加一个支架需再加2万元左右。在整个昂贵的治疗费用中,仅导管、支架等器械的费用就占90%以上。

  在临床实践中,经常有患者提出重复使用某些一次性医疗用品,以降低治疗费用。赵吉光委员表示,面对患者的要求,医院很难处理:重复用吧,违反规定;不重复用吧,只能眼看着一些患者因无钱支付昂贵的一次性医疗用品而延误治疗。如果能解决?{值耗材重复使用问题,将是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一个有效途径,对于探索环保经济、循环经济也有重要的意义。

  赵吉光委员介绍,国外临床研究和评估的结果显示,高值耗材多次使用和一次性使用,无论是操作相关的感染率和因导管功能问题导致的并发症发生率都没有显著差别。在国外,一次性耗材重复使用前要进行风险评估,在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都合算的情况下就可以重复使用。赵吉光委员建议,修改现行医疗器械监管相关法规,建立?{值耗材重复使用规范和标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看病贵”问题。

  去年4月1日,卫生部出台的《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规范了医院内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消毒和灭菌和质量检测的标准。该规范为探索医用高值诊疗耗材的可重复使用提供了标准化参考程序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