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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药监局5项措施加强医疗机构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文章来源: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日期:2010-04-17浏览次数:71369

云南省药监局5项措施加强医疗机构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日前,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云南省卫生厅下发通知,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全省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本着对公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不断增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做到领导重视、人员到位、措施落实。
    
      二是加强宣传培训。在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法规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宣传培训活动,增强医护人员医疗器械监测工作的意识和业务技能,逐步建立一支业务素质过硬的监测队伍。
    
      三是突出三个重点的监测。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监测责任,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医疗器械的监测工作。
    
      四是确保监测系统有效运行。完成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系统的建设,充分发挥其技术支撑作用,进一步提高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五是加强督导和考核。充分发挥药(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深入开展监测工作的督查、指导和考评,全面推进全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的协调发展。
    
    (来源:国家药监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