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3618客服热线:020-32784919   推广热线:020-32780069
资讯
频道
当前位置:首页 > 医疗器械资讯 > 业界动态 > 第四届中国移植运动会暨中国器官捐献日活动在津举行

第四届中国移植运动会暨中国器官捐献日活动在津举行

文章来源:科讯网医疗频道发布日期:2010-07-28浏览次数:66996

天津2010年7月19日电 /美通社亚洲/ -- 7月17日上午,“第四届中国移植运动会暨第三届中国器官捐献日”活动开幕式在天津医科大学体育馆隆重举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红十字会会长华建敏,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王伟、世界移植运动会、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分会、天津市政府有关领导出席开幕式。

  开幕式上,参加此次“特殊”运动会的运动员们高举国旗、中国红十字会会旗、中华医学会会旗、中国移植运动会会旗相继入场。他们都是曾经接受过器官移植的康复者,包括第三届东道主上海代表队、本届东道主天津队及来自安徽、北京、福建、甘肃的23个省(区)代表队,后入场的是来自英国、蒙古的两支国际友谊队及器官捐献志愿者代表队和捐献者家属代表队。他们将参加羽毛球、乒乓球、田径、游泳及部分特殊项目和趣味项目的比赛。

  入场仪式后,华建敏宣布运动会开幕。黄洁夫在会上致辞。

  据运动会主办方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分会副主任委员陈忠华介绍,举办这样特殊运动会的初衷是向世人展示接受过器官移植的康复者们健康、正常地生活的现状和决心,鼓舞更多的人奉献爱心,为挽救更多需要器官移植的各类患者的生命贡献一份力量。

  中国首届移植运动会是2004年6月在武汉举办的,共有196名运动员参加。此后,运动会每两年举办一次,参与的运动员人数逐年递增,到今年的第四届移植运动会,参加的运动员人数已近800名。

  运动会开幕式结束后,安斯泰来制药(中国)有限公司向中国红十字会捐赠人民币300万元,用以支持红十字会开展的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

  背景材料:

  中国红十字会积极参与建立人体器官捐献体系

  7月17日,第四届中国移植运动会暨中国器官捐献日活动在天津医科大学体育馆举行。这场运动会的参赛选手不是专业运动员,也不是在校学生,而是一些曾经接受过器官移植的康复者和器官捐献志愿者及其家属。中国移植运动会自2004年始已在全国连续举办4届,规模越来越大,本届参赛选手已近800人。

  据主办方介绍,举办该运动会的初衷是向公众展示接受过器官移植的康复者们健康、正常的生活现状,鼓励和倡导更多的人积极行动起来奉献爱心,为挽救需要器官移植的病患者生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本届运动会由中华医学会移植学分会主办、天津市红十字会协办,天津市中心医院承办,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红十字会会长华建敏到场宣布运动会开幕,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会上致辞。

  人体器官移植技术是20世纪医学领域取得的重大进展之一,对于终末期器官功能衰竭的患者来说,是挽救生命、提高生活质量的有效手段之一。做好器官捐献工作既可以实现捐献者生命的延续,也为挽救器官接受者的生命做出巨大贡献,充分展现了人性的光辉。但器官移植跟其他的医学新技术还不一样,它涉及到很多社会伦理和政治、文化、宗教等深层次问题。“它不同于其他的医学新技术,它比任何一项新技术在医学上的应用都复杂。器官移植的适用前提是首先必须有捐献的器官,没有器官捐献,就没有器官移植”,黄洁夫说。

  但是长期以来我国却面临着严重的器官短缺问题。来自卫生部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有100万人在进行腹膜透析或者是血液透析,需要进行肾脏移植;每年有30万终末期肝病患者需要做肝脏移植,而这其中却仅有大概1%的患者能够获得器官移植的机会。

  由于人体器官供需之间存在巨大差距,2007年5月国务院颁布实施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中,明确提出了“国家建立人体器官移植工作体系”的目标,并在该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参与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等工作”,这是国家法规中次明确红十字会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法律地位。

  明确了红十字会参与人体器官捐献的法律地位后,卫生部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进行了多次磋商,于2010年1月,卫生部正式委托中国红十字会中国红十字会开展人体器官捐献相关工作。

  “红十字会是一个拥有良好社会声誉的第三方组织,由红十字会来做这项工作,是我国器官移植事业的一项创新,有重大意义,国际社会都关注我们这项改革。”黄洁夫说,“同时,红十字会在推动无偿献血、骨髓捐献等方面已经累积了很多有益的经验,相信他们在推动器官捐献、移风易俗、倡导社会新风尚上会有更大的作为。”

  “积极协助政府建立人体器官捐献体系,是红十字会的重要责任和光荣使命。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中,红十字会将和推动无偿献血一样,强调捐献的自愿、无偿原则,倡导‘弘扬人道 彰显博爱 崇尚奉献’的理念,红十字会作为第三方组织将对器官捐献的获取、分配等环节进行监督,开展宣传动员、报名登记、缅怀纪念、救助激励等活动,这些既有利于整个移植事业的发展、进步,也有利于红十字事业的不断发展”。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郝林娜说。

  2010年3月2日,由中国红十字会和卫生部联合主办的“全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启动会”在天津召开,会议确定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方案》,在天津、辽宁、上海、江苏(南京)、浙江、福建(厦门)、江西、山东、湖北(武汉)、广东、湖南等11个省(市)开展为期一年的试点工作。试点启动以来,各试点省(市)都积极行动,制定试点实施细则、成立组织机构,普遍进展顺利。

  截至2009年6月底,全国各地红十字会累计登记捐献遗体6.78万人,其中实现捐献意愿0.84万人;累计登记捐献眼角膜2.51万人,实现角膜捐献意愿906人。此外,福建省、深圳市也分别于2005年、2003年由当地人大出台了关于红十字会开展人体(器官、组织)捐献方面的地方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