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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身份证号将成电子健康档案识别码

文章来源:北京晚报发布日期:2011-09-17浏览次数:46867

    卫生部9月15日上午举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会。记者获悉,目前我国已有20%以上的区县市居民的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了50%的目标,人均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贴25.6元。

  卫生部部长陈竺介绍,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覆盖范围大、受益人群广的一项公共卫生干预策略,实施两年来取得了显著进展。截至2011年6月底,全国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50.2%,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27.2%,其中城镇居民37.6%,农村居民21.8%,有多于20%的县区市电子建档率超过50%。

  同时下发的《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规定,要统一为居民健康档案进行编码,采用17位编码制,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基础,以村(居)委会为单位,编制居民健康档案的编码,同时将建档居民的身份证号码作为身份识别码。

“十二五”档案发展规划发布

拿着身份证就可查档案

  “十二五”末期,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率将达到,北京市档案馆新馆也将于未来五年建设落成。

  9月15日上午,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新闻发布会在市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市区县档案馆2012年要实现开放档案案卷级目录共享,2015年实现开放档案文级目录共享;2012年建起市、区县、乡镇、村共享的农村档案信息资源服务系统。在档案利用服务方面,规划提出了建立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的观点。居民可以持身份证到在市档案馆和16个区县档案馆查阅档案,也可以通过电话预约、网上预约、假日预约和信函待查等方式查阅。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本市50%以上区县档案馆将晋升国家一级档案馆,北京市档案馆新馆也将建设落成,新馆位于广渠路36号,占地11万平方米,目前新馆建设已批准立项,正在进行开工前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