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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社区门诊处方费降15%

文章来源:云南网发布日期:2011-10-25浏览次数:44873

今年6月1日起,云南省在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今后,省卫生厅要求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监测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基本药物品种科技创新。

省卫生厅2005年提出,医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比例不得超过45%。6年来,全省三级医院使用药品的比例占业务总收入都低于45%。在此基础上,省卫生厅做了“升级”。该比例为三级医院必须使用基本药物不低于10%,州市级医院不低于20%,县级医院不低于35%,使患者用药方面的费用有所降低。

由于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与去年同期相比,昆明市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人均处方费用下降15%;玉溪市高血压、糖尿病、消化系统疾病人均处方费用分别下降21.76%、12.13%、5.59%。

今年6月1日起,我省在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时,昆明市9家公立医院开始实行基本药物制度。

截至去年底,云南省共有1121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占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达73%。

去年,基本药物全省集中采购价格比集中采购前的实际销售价降低了26%,同时乡镇卫生院次均门诊费用下降。据云南省有关部门抽样调查,乡镇卫生院次均门诊费用从2008年的53.4元下降到2010年的38元,下降近29个百分点。

为保障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顺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云南将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落实政府投入,建立长效稳定的多渠道补偿机制,全面落实绩效工资,建立体现绩效的分配激励机制。

省卫生厅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其他医疗机构逐步实现全面配套,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建立和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机制,加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的配送工作管理。强化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加大医务人员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培训力度。完善基本药物报销办法,提高基本药物实际报销水平。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监测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基本药物品种科技创新,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实行全品种覆盖抽验,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