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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制定措施进一步巩固药品专项整治成果

文章来源:医疗器械信息网发布日期:2011-11-21浏览次数:43353

2011年3~7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医疗器械流通使用环节专项整治,并取得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规范医疗器械市场秩序,强化企业质量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新疆局提出五项措施:
  一是着力提高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准入标准,修订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鼓励有规模、有诚信的企业做强做大,切实解决医疗器械市场组织化程度低、流通集中度不高的问题。

  二是加大跟踪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力度,把医疗器械日常监督管理和药品日常监督管理有机结合,突出重点,严格标准,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流通使用秩序。

  三是全面强化医疗器械监管和专业基础知识培训,切实解决监管执法人员不懂不会的问题,不断提高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水平;切实提高从业人员质量意识、法律法规意识,全面增强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责任人的责任意识。

  四是积极探索并建立医疗器械监管信息化体系,整合医疗器械监管、审评、检查、检验等信息资源,提高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水平,不断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率和质量。

  五是加强与卫生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加大对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的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