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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文章来源:锐进医疗器械信息网发布日期:2012-03-06浏览次数:39756

    福建近日调整了部分价格矛盾相对突出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降低了核磁共振、彩超等项目收费标准,同时适当提高了床位费、护理费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福建省物价局、卫生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省级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此次调整价格,不是简单地进行降价或提价,而是对现行医疗服务价格进行结构性调整,按照“总量控制、有升有降、优化结构、分批调整”的原则,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适当提高床位费、护理费、手术费和其他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解决突出矛盾,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

  此次调整方案涉及收费项目54项,其中提价项目23项、降价项目31项。降价项目包括一些放射治疗类项目以及一些常规检查、检验类项目,其中重点是降低CT、核磁共振、彩超等三大检查项目收费标准,降幅在15%左右。

  提高价格的23个项目均为价格矛盾相对比较突出的项目,特别是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以及医务人员劳动付出较多的项目,如护理费、急诊监护费、洗胃、灌肠、术中放疗、心理治疗、肝癌切除术等项目,其中等级护理一、二、三级护理费分别从每日每床10元、6元、3元调整到每日每床15元、10元、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