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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提高康复医院基本标准

文章来源:锐进医疗器械信息网发布日期:2012-04-27浏览次数:38331

    中国卫生部25日发布《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12年版)》。与1994年发布的《康复医院基本标准》对照,新标准对三级和二级康复医院的床位、科室设置、人员、场地、设备等提出更高要求。

  标准提出,三级康复医院住院床位总数300张以上,每床至少配备1.4名卫生技术人员,医师中具有副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数不低于医师总数的15%;二级康复医院住院床位总数100张以上,每床至少配备1.2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医师中具有副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数不少于医师总数的10%。

  中国康复医学会副会长王茂斌认为,新标准有利于建立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有利于规范康复医院建设和服务行为,提高其服务能力;有利于加快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促进康复医疗学科发展。

  随着中国经济水平的提高和老龄化进程日益加速,康复医疗服务需求巨大。据了解,卫生部制定了《“十二五”时期康复医疗工作指导意见》。“十二五”期间,卫生部将逐步建立康复专业人员培训制度,开展康复治疗师培训工作,争取到2015年底完成全国所有在岗康复治疗师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