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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监控中心将与公安“110”联网

文章来源:锐进医疗器械信息网发布日期:2012-05-23浏览次数:37767

医院监控中心与公安“110”联网,医生门卫值班室设紧急报警按钮……近日,福建省卫生厅和公安厅联合下发医疗机构安全技术防范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全省各类医疗机构建立由入侵报警、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电子巡查等技术手段构成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视频监控图像要设置涉密和隐私区域画面遮挡功能。需要查看涉及保密和医务人员、病人隐私的视频监控图像的,须办理书面审批手续并经医院领导批准。

意见要求,医疗机构的重点区域(部位)都应安装入侵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重点区域(部位)具体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供氧中心,大中型医疗设备等重要设施(设备)、血液、“毒、麻、精、放”物(药)品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等存放点,计算机数据中心、档案室(含病案室)等区域或出入口。医院门卫值班室、收费室等重要部位应安装紧急报警按钮,医疗机构大门出入口要实现无盲区视频监控。此外,视频监控区域还应包括门诊楼、住院部、行政楼、医技综合楼、重要物品存放库、停车场、太平间等重要区域的出入口、主要通道以及门卫值班室、医患调解室等。意见还提出,医务人员办公室等出入口也应安装视频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