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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公费医疗为何困难重重?

文章来源:新华社发布日期:2012-12-22浏览次数:31540

        日前,南京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全市20多万国家工作人员将于2013年取消公费医疗。在取消公费医疗、并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同时,还要建立“补充医疗保险”,这是该市此次公费医疗改革中的新规定。这种做法在全国并非先例,就此采访了有关专家。


 

沉重的公费医疗 

        来自广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资料显示,2011年,广州市6万多名国家工作人员,公费医疗花费近1.5亿元;而该市258万多名普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为1.3亿多元。政府财政为国家工作人员支付的人均医疗费用,远远大于普通的城镇居民。 
        有人形容公费医疗是喂不饱的怪兽,吞噬着巨额财政资金。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认为,取消公费医疗,实现更大范围内的医保资金统筹,不仅有利于财政部门集中使用资金,提高效率,而且有利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减轻财政负担,对政府、医院、百姓皆有好处,何乐而不为?

        然而,14年过去了,我国31个省区市中,仍有江西、江苏、山东等7省的省会或省直机关等单位,迄今没有实现公费医疗与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并轨,部分国家工作人员与普通城镇职工在医疗福利方面仍然差距很大。
何为补充医保

        究竟什么是“补充医疗保险”?南京市人社局的解释语焉不详。记者反复了解后发现,大概有以下一些内容:一是由财政出资设立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二是由本级医保中心开设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户,三是对于基本医疗保险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以及全年自付超过一定数额部分,进行“二次报销”。 
        有了“补充医疗保险”,即使自己掏钱,也数量有限。以浙江湖州为例,该市一小学老师告诉记者,全年自付部分如果超过3000元,超过部分可以按80%到85%的比例进行“二次报销”。 
        据了解,天津、重庆、北京等地,“二次报销”的比例均在75%以上。 
        业内人士认为,“补充医疗保险”或者说“二次报销”的做法,将公费医疗改革已缩小或待缩小的差距又拉开了。
医疗福利并轨,如何迈向公平?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卫生经济与管理学系主任刘国恩指出,医保改革亟待扩大资金统筹的覆盖面。可以说,将国家工作人员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轨是这项改革的步。“将‘碗里的’合并到‘锅里’,才能提高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率”。 
        据分析,公费医疗改革过程中,国家工作人员并轨进入城镇职工基本医保,是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而一些地方“基本医保+医疗补助”的做法,有可能导致不同身份人员的医疗福利产生新的不公。 
        褚福灵认为,取消公费医疗,本来可以消除不同身份人员在制度上的不公平。而“补充医疗保险”的出现,导致“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是公费医疗特权的借尸还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