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国家发改委与国家人口计生委日前印发《“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规划》明确,“十二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要基本实现县县都有标准化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基本配齐县级服务站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设备。
《规划》明确,将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为县级服务站配置约1万台检测设备;继续实施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项目,制定服务车配备标准,为部分县级服务站配置流动服务车,保证计划生育流动服务不断档。“十二五”期间,中央将依据《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安排预算内投资对西、中、东部地区及享受特殊政策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项目,按不同比例予以专项补助,根据财力情况逐年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