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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肺结核纳入新农合特殊病种门诊统筹范围

文章来源:浙江省卫生厅疾控处发布日期:2013-01-23浏览次数:30587

        结核病是当前公共卫生领域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因为治疗周期相对较长,治疗费用偏高等原因导致部分病人依从性较差,也是病人放弃治疗或被迫退出治疗的主要原因,而这种不规范的治疗行为是导致结核病耐药和治疗失败的重要因素。此外,对于农村患者来说,高昂的医疗成本往往也是导致病人致贫或返贫的因素之一。 
        浙江省60%的肺结核患者分布在农村,对于农村病人来说,如何借助农村合作医疗这个平台解决结核病防治领域的经费筹措问题,提高结核病治疗的依从性和有效性,这也是将来逐渐规范治疗并降低结核病耐药、全面改善结核病防治效果的必由途径。在省疾控中心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在厅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我省已将肺结核诊治纳入新农合特殊病种报销范畴。近日,省卫生厅出台了《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3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将包括肺结核辅助治疗(国家免费抗结核病药物治疗除外)等需长期门诊治疗、费用较高的病种纳入特殊病种门诊统筹范围。
        我省将普通肺结核纳入新农合特殊病种的统筹范围,从政策层面缓解了肺结核患者治疗的经济负担,有利于提高患者治疗的依从性,降低结核病耐药的发生,为有效控制我省的结核病疫情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