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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疗服务价格标准为何14年未调整?

文章来源:北京晚报发布日期:2013-01-24浏览次数:30514

         “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专门就‘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提出了今年的工作计划,所以这次我带到两会来的建议和议案全部都是和医疗领域相关的。”昨天下午,市人大代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院长、党委副书记马辛在朝阳团小组讨论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些建议都和市民的看病就医息息相关,希望能通过自己的呼吁,促使这些令人无奈的现实问题及早解决。” 
         马辛首先向记者出示的是一份《关于尽快调整北京市医疗服务价格的议案》,“目前北京市医疗服务价格执行的仍然是1999年制定的《北京市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这个标准已经有14年没有调整过,而上海近年已调整了4000多个医疗服务价格”,马辛神色略显凝重地告诉记者,“我在调研时感觉,目前北京的医疗服务价格距离价值规律越来越远,而体现医护人员知识、劳动的服务价格也远远低于其成本。” 
         根据2011年度21家北京市属医院开展的医院全成本核算数据,21家市属医院医疗服务项目总收益均呈严重的亏损状态。“21家医院共开展标准医疗服务项目4192项,其中亏损项目2969项,占标准医疗服务项目总数的70.83%,赢利项目1223项,占标准医疗服务项目总数的29.17%。21家医院医疗服务项目合计亏损33.9亿元。” 
         马辛告诉记者,据调查显示,本市三级医院的一级护理每日成本已经达到214.52元,按照《北京市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规定,收费标准仅9元;普通门诊挂号费和诊疗费成本72.90元,仅能收费4.5元;住院患者平均每天的诊疗成本费为186.87元,而住院诊疗费实际仅收费7元;阑尾切除术成本1192.36元,收费标准仅234元,还维持着16年前的水平。“北京是全国医疗中心之一,医疗机构开展新技术新方法非常多。然而2010年以来,本市没有审批一个新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至今已积累数百个项目,不仅严重影响了首都卫生事业的发展,也造成一些患者无法得到更加先进的治疗。” 
         除了对北京市医疗服务价格标准的关注,马辛还专门调研完成了《关于加快急救医疗服务条例立法进程的建议》,“急救医疗服务是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是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公安、消防等共同构成居民生命安全保障的基础网络”,马辛告诉记者,“北京是国内开展急救医疗服务早的城市之一,目前本市的急救能力已经达到国内较高水平,但现有急救医疗资源仍不能满足居民对急救医疗服务的需要。” 
         据介绍,2011年底市人大常委会第104次主任会讨论同意制定《北京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立项以来,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立项意见以及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立项审查意见,市卫生局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召开座谈会、专门访谈、实地考察等一系列立法调研工作,“这次在会上建议,应加快急救医疗服务条例的立法进程,好将其列入本年度出台的地方条例项目。”
         另外,作为一名精神专科医院的院长,马辛还建议在政策层面考虑将重性精神疾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的特种病管理,“这样不仅能有效减低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庭的经济负担,也能更好地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