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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3月22日起开始整顿基层医疗机构

文章来源:证劵时报发布日期:2013-03-23浏览次数:29261

   3月22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宣布,即日起至年底对全国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清理整顿,摸清机构底数,规范执业行为,严抓消毒隔离,全面提高基层医疗质量安全水平。据悉,此次整顿还将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业行为,重点规范抗生素、激素等药品的使用,严禁使用过期药品。

   据报道,此次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范围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整顿目标是促进基层医疗机构科学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据了解,此次整顿将对基层医疗机构注册、审批、校验管理开展全面复核清理工作,逐级将相关信息统一录入“国家基层医疗机构电子信息档案系统”;根据基层医疗机构人员、设备和技术水平,严格核定诊疗科目,明确业务范围。达不到基本标准的依法暂停执业责令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吊销执业许可证;以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和群众投诉为执法监管的重要线索,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此次整顿还将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业行为,重点规范抗生素、激素等药品的使用,严禁使用过期药品。基层医疗机构手术室、透析室、口腔科、产房、消毒供应室及注射室等重点部门将加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