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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全面推广家庭医生制度

文章来源:健康报发布日期:2013-03-29浏览次数:29309

  上海市政府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题介绍本市全面推广家庭医生制度情况。上海市医改办主任、市卫生局局长徐建光介绍,自2013年起,本市全面推广家庭医生制度。到2020年之前,上海要基本建立起目标明确、内容清晰、服务规范、政策配套的家庭医生制度,基本实现每个家庭与一名家庭医生签约,初步实现家庭医生首诊、有序转诊与卫生经费的有效管理,居民就诊、转诊将更加顺畅。


 

上海启动家庭医生制度

  据悉,自2011年4月起,作为上海医改五大基础性工程之一,在长宁、闵行等10个区率先启动了家庭医生制度试点,共有13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了家庭医生制度构建,覆盖2277名家庭医生,签约374万居民,并积累了一系列值得全市推广的做法与经验。

  在此基础上,上海市卫生局、市改委、市人保局、市医改办、市财政局共同制定了《关于全面推广家庭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考虑目前全市家庭医生数量有限等因素,不求在短期内即实现所有的政策目标,但对各个阶段的推进路径予以明确。同时,突出签约基础和首诊基础,在保留签约居民自由就诊的权利的情况下,对签约居民推出一次配药量、配药种类、转诊等优惠服务。

  年内将有17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家庭医生制度建设,占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量的70%以上。同时,本市还将开展支付方式改革的试点。有关新农合支付方式的改革,将在浦东、青浦先行先试的基础上,年内逐步推广到其他郊区县。长宁区作为全国全科医生(家庭医生)执业方式与服务模式试点区,由市医保部门率先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