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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十项重点任务 提高社会办医比重

文章来源:青海新闻网发布日期:2013-04-22浏览次数:28885

  记者日前从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13年青海省确定十项重点任务,医改工作继续向深入发展。

  这十项重点任务中:一是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统一医保政策。2013年该省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统一为“城乡居民医保”,建立统一的医保制度,将筹资标准统一提高到47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80%以上,并完善个人账户,健全门诊统筹政策。
 


 

  二是健全完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2013年从5月1日起,青海省全面组织实施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年人均筹资标准为60元,个人自负部分达到7000元的全部纳入大病保险,自付医疗费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比例达到85%以上。
  三是建立全省疾病应急救助制度,使少数身份不明或无医保、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的“三无人员”能得到及时有效的紧急救治。
  四是改进加强药物招采及配送工作。2013年要切实加强基本药物增补和配送工作,调整优化新增省内增补药品200种,使青海省基本药物目录总量达到720种;进一步完善药物配送制度,切实解决少数边远地区药物配送不及时问题,力争及时配送率提高到98%左右。
  五是打牢基础夯实基层。从6月1日起,青海省全面启动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增强基层活力,提升服务能力。
  六是全面完成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七是巩固完善“先住院后结算”医疗服务新模式,做到方便群众,简便易行。
  八是不断提高社会力量办医比重,加快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力争社会办医比重达到15%以上。
  九是切实加大人才培养培训力度。大规模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训工作;继续通过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等方式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教育部门继续招收100名全科医学专业免费医学本科生;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职称前应该到基层服务的相关政策;全面开展帮扶基层医疗机构全覆盖工作。
  十是实施卫生信息化项目,实现卫生综合管理、医政管理、药政管理、医疗保障、医疗救助、大病保险“六网合一、一体运行”和城乡居民医保服务、看病就医“一卡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