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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拟三方案设新机构 解决医疗纠纷

文章来源:人民网-港澳频道发布日期:2013-05-31浏览次数:27949

  据香港大公网消息,港府委托的顾问认为,投诉局与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的角色重叠,就设立索偿纠纷调解机制提出三方案,包括设立新法定机构;为投诉局新增索偿纠纷调解机制和扩大投诉局职能,以同时处理团体或个人保单的索偿投诉。

  据悉,香港目前解决个人医疗保险索偿纠纷的途径主要是保险索偿投诉局,而牵涉机构的纠纷则透过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调解。港府顾问建议的个方案是设立新的法定机构,新机构只单一处理索偿纠纷法定调解,以取代投诉局功能,使索偿纠纷调解机制更具公信力和行政效益,避免消费者感混淆;第二个方案是为投诉局新增索偿纠纷调解机制,如消费者不满投诉局决定,可向索偿纠纷调解机制提出上诉,第三个方案就是扩大投诉局职能,以一并处理团体保单的索偿投诉。

  顾问认为,医保计划的监管机构应以政府主导形式成立,才可具备执行职能所需的权力,初期可暂时在食物及卫生局下成立医保计划监管机构,除可较快捷地成立监管机构外,亦可确保监管机构直接向政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