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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五项任务完善新农合制度

文章来源:云南网发布日期:2013-06-20浏览次数:27468

  日前,记者从云南省卫生厅获悉,省卫生厅印发了《云南省2013年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工作方案》,为2013年省政府惠民实事中新农合工作的进一步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云南省卫生厅副厅长杜克琳

  方案明确了2013年我省巩固和完善新农合制度的五项主要目标任务:一是巩固新农合参合率。除已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昆明市外,2013年在开展新农合工作的15个州(市)115个县(市、区)中,实现全省参合农民不低于3200万人,参合率稳定保持在不低于96.52%的水平;二是全面提高筹资标准。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40元;三是进一步增强基本医疗保障能力。新农合统筹基金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全国农民年人均纯收入8倍以上,且不低于8万元;统筹区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不低于75%,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60%;四是全面推进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工作。全面推进提高20种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实行按病种包干付费,不设住院起付线,包干费用内新农合基金补偿70%。支持好省政府十件惠民实事中的“光明工程”、 “妇幼健康计划”中关于新农合报销补助的有关政策措施。五是积极推进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工作,认真实施昆明、曲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同时,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积极推进全省各州(市)统筹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工作。

   据悉,《方案》还提出了全力做好新农合参合筹资工作、认真落实2013年新农合各级地方财政配套补助资金、合理制定2013年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继续做好新农合即时结报工作、继续推行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全面推进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加强基金监管等8个措施以保证2013年新农合制度有关政策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