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再添4个病种——鼻咽癌、肝癌、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
该自治区自2010年开始在鹿寨县、平果县试点开展农村儿童白血病、先心病“两病”重大疾病保障试点工作。此后又逐步将宫颈癌、血友病、肺癌等共21类疾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并要求重大疾病报销比例达到70%。2012年,广西累计救治儿童“两病”、血友病、肺癌等重大疾病患者3.83万人次,新农合基金补偿2.68亿元,实际补偿比达到72.12%,高支付限额达到15万元。
近日,根据国家部署结合地方实际,该自治区卫生厅、财政厅再次联合下发通知,进一步把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鼻咽癌、肝癌等病种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病种范围。对重大疾病保障实行即时结报,患者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其自付部分费用,其余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先垫付,再与新农合经办机构结算。暂不具备即时结报条件的,由患者先行支付费用,然后到新农合经办机构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