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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规划县级医院能力提升路径

文章来源:健康报发布日期:2013-07-18浏览次数:26629

         近日,《辽宁省加强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建设指导意见》下发。该省要求,除长海县以外的县级中心医院要全部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水平,部分县级中心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水平。 
         辽宁省卫生厅厅长王大南介绍,该省计划举办面向县医院的定向在职研究生教育,每年培养40人~50人;全省统一组织开办县医院骨干医师培训班,每年培训不少于300人;为县医院技术人员开办免费学历教育,每年本科教育人数不少于400人,大专教育人数不少于200人。 
         《意见》提出,县级医院要重点加强重症监护、血液透析、新生儿、病理、传染、急救、职业病防治和精神卫生,以及近3年县外转诊率排名前4位的病种所在临床专业科室的建设。做好急诊、骨科、普外、心内、神内、腹透6个专业首批县级重点专科建设工作。在县级医院开展宫颈癌、乳腺癌、终末期肾病血液透析等重大疾病的救治工作,指定省级定点医院开展帮带工作。做好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复杂疑难疾病的筛查和转诊工作。省卫生厅要利用信息化网络技术为县医院开展适宜技术培训,每年不少于50学时。 
         《意见》规定,逐步将县级中心医院纳入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其他县级医院全部纳入市级医疗质量控制范畴。在县级医院大力推行临床路径,县级中心医院开展的病种不少于70个。在县级医院深入开展优质护理示范工程,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开展,其中县级中心医院开展的病房比例不少于30%。
         根据《辽宁省县医院科主任导师制培养制度实施方案》,“十二五”期间,大医院通过导师制,为县级医院免费培养500名临床科主任,通过两年培养,使其接近或基本达到研究生水平。三级甲等医院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正高职称人员,具备一定科室管理能力的,方可申报县医院科主任导师。导师实行聘任制,每年承担不多于3名县级医院科主任的培养工作。培训以在职培训为主,包括理论授课、学术活动、教学查房、教学手术、远程会诊、参与科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