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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财政补助家庭医生服务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发布日期:2013-09-09浏览次数:24998

  深圳有1430名家庭医生

  深圳家庭医生服务自2009年试点,有不同程度推进与开展,但也遇到不少问题。由于首诊制度尚未明确,即便居民签协议,仍可随意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致使家庭医生流于形式。作为公益性项目,政府经常性财政投入机制还不完善,社康中心和医生的参与积极性不高,都制约家庭医生服务发展。此外,家庭医生人才队伍匮乏。家庭医生团队由全科医生、公共医师和全科护士组成。

  仅以全科医生为例,截至2010年12月,深圳执业注册范围为全科医学的医生数为2336人。然而,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家庭医生组织共同指出,平均每2000人口就要配备1名家庭医生,才能满足人们对基层卫生保健的需求。据介绍,深圳有1430名家庭医生为社区居民提供家庭医生服务,累计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12.8万户家庭、39.2万名居民,提供家庭医生服务105.4万人次,深圳开展家庭医生服务的社康中心比例超过60%。

  为此,今年“两会”期间,民盟深圳市委会建议,按“社区首诊”原则建立有效的医保政策,合理利用保险费用,实行不同级别的诊疗机构执行不同的医保报销额度,探索家庭医生责任制服务模式的医保制度,降低签约患者个人支付比例,使家庭医生能够以较低的收费和医药费用自付比例吸引社区居民,实现社区首诊,专科转诊。

  “深圳应尽快制定家庭医生服务财政补偿方案,把家庭医生服务作为一个独立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补助,激励社康中心医务人员更好地开展家庭医生服务。”有政协委员建议,应引进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帮助医生在规定时间,针对规定人群,做规定动作,对居民健康定期维护。对家庭医生服务是否可采取定价收费方式维持运作,“目前家庭医生服务定价收费难以确定统一的项目及其成本、定价没有经验可参照、居民缴费享用服务的意愿不强。”

  探索家庭医生责任制医保制度

  市卫人委经分析认为,拟与市财政委专题研究制定家庭医生服务财政补偿方案,把家庭医生服务作为独立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补助,激励社康中心医务人员更好地开展家庭医生服务。

  市卫人委也认为推动建立全部参保人员的社区首诊制度有必要。可以探索家庭医生责任制服务模式的医保制度,降低签约患者个人支付比例,使家庭医生能够以较低的收费和医药费用自付比例吸引社区居民。或结合医保费用家庭统筹理念,建立家庭医生服务新险种,实现社区首诊,专科转诊。市卫人委还透露,将加强转诊转介服务,整合市区医疗服务资源,利用预约平台,推动社康中心与二、三级医疗机构建立良好的转诊关系,优先保障签约家庭医生服务的社区居民转往上级医疗机构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