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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新出台医疗机构规划 新增医院打造区域医疗中心

文章来源:洛阳晚报发布日期:2013-11-06浏览次数:23573

         日前,洛阳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洛阳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3-2015年)》,提出若干意见,到2015年洛阳城市区将新增8所医院,努力扩展城市医疗服务范围。 到2015年,洛阳市每千人拥有两名执业医师(助理),每千人拥有两名注册护士,每千人拥有床位4.5张,城市区二级以上医院病床平均使用率超过85%,县级医院病床平均使用率超过80%,城市区范围内新增8所医院。洛阳市还将全力打造15分钟医疗圈。 
         1 现状:城乡医疗资源分布不合理
         据市卫生局统计,目前全市共有医疗机构780个,其中,医院134个,乡镇卫生院152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6个;全市医疗机构床位27927张,平均每千人拥有床位4.06张;全市共有卫生技术人员29346人,其中,执业医师12270人,执业护士10738人,每千人拥有执业医师1.78人、执业护士1.56人;全市年总诊疗1778.49万人次,病床使用率80.99%。 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市目前医疗资源配置基本能满足全市人民的医疗服务需求,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有:
         城乡分布不合理,医疗卫生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市,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薄弱,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偏低。 在城市区分布上,医疗卫生资源主要集中在洛河以北的中心城区,洛河以南新城区二级以上医院较少。 在城市区医院种类上,综合医院较多,上规模、上等级专科医院数量相对不足,不能满足社会发展需要。 重点学科及医院专科优势不突出,高素质的学科带头人、博士、硕士研究生比例不高。 民营医疗机构规模小、层次低、人员流动性大、服务能力不强。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老年性疾病、疾病康复等对医疗卫生资源需求增加明显,但应对不足。 
         2 规划:城市区形成5个区域性医疗中心 
         按照规划,到2015年,全市医疗医院要实现以下目标。 每千人拥有执业医师(助理)数达到2人,每千人拥有两名注册护士,每千人拥有床位4.5张,城市区二级以上医院病床平均使用率达到85%以上,县级医院病床平均使用率达到80%以上。 加强医疗应急能力建设,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和日常医疗急救的能力。 形成西城区以河科大一附院、河科大三附院(东方医院)为主,中城区以郑州大学附属洛阳中心医院、河科大二附院为主,东城区以市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为主,新区核心区以河科大一附院新区医院为主,伊滨区以市人民医院新建医院为主的5个区域性医疗中心,并依托其组建以资产组合或技术合作为主要形式的医疗集团。 我市将积极支持洛阳正骨医院发展成为中医特色明显、专科优势突出的全国性骨伤病治疗康复中心,重点扶持中医,传染病救治,精神病治疗、康复和妇幼保健等具有传统医学特色和公共卫生职能的公立医院。 会议要求,要整合资源、合理布局,打造15分钟医疗圈,保证全市居民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3 城市区:规划新增8所医院
         按照规划,我市将在城市区范围内新增3所二级综合医院,分别是新区核心区1所、陇海铁路以北1所、高新区1所。三级综合医院床位规模控制在800至1500张,二级综合医院床位规模控制在300至500张。 我市将引导社会资本对现有规模较大的二级综合医院进行投资改造,提升整体服务功能。鼓励规模较小的二级及以下综合医院逐步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医院、护理院或其他专科医院。 我市还将强化现有三级中医院功能,在新区、陇海铁路以北地区规划设置3所二级以上中医院或中西医结合医院。在洛河以北城市区及新区,各规划设置1所二级以上儿童医院。 在每个街道办事处,我市都将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口超过5万人的街道办事处,可增设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每个社区居委会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在社区原则上不再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新区可随着居民小区的建设和入住情况,适当增设二级以上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满足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4 农村地区:每个行政村设1个卫生室
         在规划期内,我市9个县(市)人民医院均应达到二级甲等医院以上水平,县(市)中医院均应达到《河南省县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的要求。县(市)人民医院将设置传染病病区,在乡镇卫生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门诊。 每个行政村原则上设1个卫生室。人口超过3000人及农民居住较为分散的行政村,可增设1个卫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