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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将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模式

文章来源:济南时报发布日期:2013-11-08浏览次数:23484

  11月7日,从济南市政府了解到,该市政府已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该意见中,济南一口气推出28条措施,其中引人关注的是“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据悉,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后,需要急救但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将有望实现“没钱也能先治病”这一目标。同时,济南市将在县级(含)以下医疗机构推行“先诊疗后付费”的模式。
  应急基金
  先治急病再申请补助
  国务院、省政府都提出并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济南市政府此次下发的意见中提出,将“研究制定我市落实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方案,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
  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主要的作用就是帮助无力缴费的患者支付医疗费。基金建立后,患者如果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医疗机构对其紧急救治所发生的费用,可向应急救助基金申请补助。
  医疗救助

  逐步向低收入家庭拓展

  在政策引导方面,济南鼓励下辖各县(市)区整合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制度和相关管理职能、经办资源,逐步建立城乡统筹的居民基本医保管理体制。还将扩大医疗救助范围,采取多种形式“将医疗救助逐步由低保家庭向其他低收入家庭拓展”,并探索建立医疗救助与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一站式”结算机制。
  诊疗模式

  县以下医院推“先诊疗后付费”
  2010年12月起,兖州市中医院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模式,不再要求有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的患者及危重病人等交医疗押金,只需出院时缴纳自付部分费用即可。济南也将在县级(含)以下医疗机构推行“先诊疗后付费”的模式。
  考核机制

  基层医疗机构引入第三方考核

  在医务人员收入计算方式上,济南将探索新模式。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引入第三方考核,加大量化考核和效果考核力度,将考核结果与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人员聘用奖惩、绩效工资总量、财政补助等挂钩,与医务人员收入结合。同时,还会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在平稳实施绩效工资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合理拉开收入差距。
  公立医院

  再推第二批县级医院改革试点
  在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道路上,济南将总结章丘、平阴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经验,适时启动第二批试点县改革工作。另外,还将制定进一步推进县级综合改革试点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意见。政府投资购置的公立医院大型设备按扣除折旧后的成本制定检查价格,贷款或集资购买的大型设备原则上由政府回购,回购有困难的限期降低检查价格。
  药价控制

  将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济南提出,将“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试点县(市)区县级医院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中药饮片除外)和常用药品,由省级集中采购;其药品(中草药、中药饮片除外)均按购进价格销售,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同时,济南还将加快推进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压缩采购中间环节和费用,降低虚高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