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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新昌县局继续加大药械监管力度

文章来源:上海医疗器械网发布日期:2014-02-25浏览次数:20541

         中国药械安全隐患一直存在,药械安全监管工作已成为保障群众用药用械安全的重要手段。新昌县局在2013年药械监管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五项工作,不断强化药械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药品生产企业监管。深化“企业责任人”意识,探索建立药品生产企业履职述职报告制度;保证驻厂监督的时间和质量,加强基本药物的监管,开展网上特药监管,严防假劣药品流入市场;规范医疗器械、药包材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二是加强空心胶囊生产企业监管。坚持加强产品质量日产监督抽检力度和深化《药用辅料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培训同步落实。提高空心胶囊生产企业的质量意识和自律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为正式全面实施药用辅料生产企业GMP认证打好基础。 
         三是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监管。制定年度监管抽检计划,规范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等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 
         四是严格药品流通领域监管。以实施新版GSP认证为契机,做好2014年32家药品经营企业的新版GSP培训吉之岛工作,通过试点工作,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新版GSP的实施进程。
         五是深化药品示范乡镇创建成果。按照创建工作计划,在全县各乡镇(街道)开展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的基础上,以创建为抓手,加强日常监督指导,保障药品市场秩序持续规范有序,切实提高群众安全用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