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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多举措鼓励社会资本办医

文章来源:健康报发布日期:2014-04-04浏览次数:19345

        近日,江西省卫生计生委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若干意见》,提出需要新建医疗机构时,优先考虑符合准入标准的社会资本。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儿童医院、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紧缺型医疗机构;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优先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整形美容、疗养康复等特需医疗服务。
  《意见》提出,科学制定本地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按照社会办医疗机构设备配备不低于20%的比例,预留规划空间。鼓励社会资本包括外资合资、港澳台独资举办特色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医疗旅游康复医疗机构。力争到2015年,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均达到总量的20%,到2020年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均达到总量的30%。

  《意见》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新农合、医疗救助、大病免费救治、疾病应急救助等各类社会保障定点范围。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当地人才引进总体规划,同等享有引进各类人才的优惠政策。社会办医疗机构在技术职称评定、继续医学教育、全科医生培养、院长职业化培训等方面与政府办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支持具备较高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成为医学院校的教学医院或临床教学基地。社会办医疗机构在临床重点学科、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和科研课题申请、科研成果申报方面,享受政府办医疗机构同等待遇。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公立医院资源丰富地区和公立医院新建院区改制试点,优先选择并支持具有办医经验、社会信誉好的社会资本通过合作、兼并、收购等形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
  在鼓励医师多点执业方面,《意见》提出,允许医务人员在不同举办主体医疗机构之间有序流动,探索政府办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与所在单位通过签订有偿协议等方式,每周固定时间到社会办医疗机构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