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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2014年推行城镇医疗保险总额控制

文章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日期:2014-04-24浏览次数:18894

  湘潭市将于2014年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普遍执行总额控制下的综合付费方式。4月22日下午,在城镇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谈文胜要求,通过推行城镇医疗保险(和讯放心保)总额控制,让人民群众享受质优价廉的医保服务。
  为了深化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全面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确保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支平衡,根据国家相关部委文件精神,湘潭市结合实际,制定了《湘潭市城镇职工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总额控制暂行办法》。即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基金预算基础,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总额控制。此举将有效促进定点医疗机构自我管理,控制医疗费用增长速度,提高医保管理质量和水平。
  就如何做好下阶段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改革工作,谈文胜指出,要高度统一认识。从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从医保资金可持续运转等方面来统一认识。要切实秉持原则。从有利于辐射更广覆盖面、有利于群众享受质优价廉服务、有利于形成长期运行机制、有利于公开公平公正等方面出发,管控好这块资金。要建立健全机制。建立严格的医疗服务评价淘汰考核制度,宏观分配、微观调配的制度,参保人员满意度调查制度等。要严明工作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