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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出台处置"医闹"细则

文章来源:新华网发布日期:2014-05-23浏览次数:18179

        5月22日,南昌市公安局对外发布,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六条措施》的要求,南昌警方制定了《南昌市公安局关于处置医患纠纷引发的群体事件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明确规定了患方出现6种行为后,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将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现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对不听劝导、不肯停止过激行为,构成犯罪的,要依法时间查处。这6种行为包括:在医疗机构内拉条幅、摆花圈、设灵堂、烧纸钱或占据诊疗、办公场所,堵塞正常就医通道,严重影响医疗机构正常办公秩序的;在医疗机构寻衅滋事,故意损坏、抢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公私财物和病历、档案等重要资料的;拒不听从劝告,陈尸病房或故意将尸体移至医疗场所的;阻碍医务人员执业,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医务人员,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非法携带管制器具,或者携带斧头、菜刀、棍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医疗机构的;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的行为。
         据了解,今年以来,南昌警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南昌市公安局出动警力4500余人次,立案查处医闹事件14起,行政拘留23人,训诫教育37人,及时调解各类医患纠纷80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