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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保支付改革将更务实

文章来源:健康报发布日期:2014-05-24浏览次数:18089

       近日,在北京安贞医院届医保总额预付管理培训班上,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医保支付改革的相关情况。今年,北京市将进一步扩大总额预付实施范围,并根据定点医疗机构月度医疗费用发生规律,将医保资金按月预拨给定点医疗机构。 
       据介绍,今年北京市在书面征求各区(县)经办机构和196家总额预付医院意见基础上,初步拟订2014年总额预付方案,在资金预付方面,将更加贴近疾病发生规律。例如方案提出,春节期间看病就医的人数少,医保在1月~2月只拨付全年资金的7%,3月~10月拨付8%;年底资金支出量高,11月~12月拨付比例设定为11%。“如果按照同一水平拨付资金,会出现年初花不完、年底不够花的情况,就可能导致医院推诿病人。”该负责人说。 
       今年,北京医保基金还将尝试按年龄结构细化指标。如在次均费用指标方面,“年龄越大,次均费用越高,药占比也越高。比如,位于北京老城区以接诊老年人为主的医院,和新区以年轻人就诊为主的医院次均费用肯定不一样。”该负责人说,如果对医疗机构按相同的次均费用指标考核,难以体现因就诊人群不同带来的费用变化。 
       另外,北京将对定点医疗机构按照结余留用、超支分担原则,进行年终清算。总额超标数如果在合理范围内,医保基金会分担风险。精神病、急救、传染病医院可根据服务量适时调整。医疗机构在年度内新增院区、改建扩建、扩大规模的,发生重组、兼并、破产、歇业的,需向有关部门递交书面材料备案,对确实存在服务量明显变化的,清算时予以考虑。 
       北京市还将强化医保基金动态管理,对费用增长过快、降低服务标准、推诿病人的医疗机构,及时采取约谈、通报、缓支直至取消定点资格等措施,逐步建立以保证质量、控制成本、规范诊疗为核心的医疗服务评价与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