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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全面委托下放医疗器械许可审批事项

文章来源:东南网发布日期:2016-03-05浏览次数:3729

  11月24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从11月3日起,除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宁德市所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审批及备案事项都已委托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
  据了解,从11月3日起,宁德市辖区内(除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外)所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包括批发、零售及批零兼营)的许可和备案事项,已委托企业所在地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办理,委托事权包括材料受理、材料审核、现场核查以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核发、延续、补发、变更、注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范围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和备案事项仍然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办理。(宁德晚报 记者 王东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