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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东盟展开传统医药合作 探索协作共享机制

文章来源:新华网发布日期:2016-10-28浏览次数:296

新华网南宁10月27日电 (刘映)近年来,传统医学在国际上受到高度关注,国际市场空间不断扩大。10月27日,在广西南宁举行的2016年中国—东盟传统医药高峰论坛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司副司长朱海东表示,中国与东盟正在共同努力建设传统医药合作中心,积极展开传统医药的交流与合作。中国与东盟国家还共同发出《中国—东盟传统医药交流与合作倡议书》,以加强中国与东盟国家在传统医药资源保护、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国际交流合作等领域建设,促进传统医药的更好更快发展。

2016年中国—东盟传统医药高峰论坛现场 新华网 刘映 摄
中国各民族的传统医学历史悠久,除中医药以外,还有藏族、蒙古族、维吾尔族、壮族、傣族、朝鲜族等30多个少数民族保留并使用着本民族的传统医药。
中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文化宣传司巡视员任乌晶表示,近年来,传统医药正以其在对某些疾病的治疗方面具有的独特优势,受到越来越多公众的认可并被中国政府列为向公众提供医疗服务的主要方式之一。中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政策,对传统医药进行保护传承,鼓励传统医药的使用,支持传统医药的发展。国家还确定并建设了一批重点民族医医院、民族医重点专科,开展民族医药文献整理和诊疗技术规范化研究,努力提升民族医药的服务能力与服务水平。国家支持民族地区传统医药发展,建设了从药材种植、药品生产、药品流通到传统医药服务的综合实验区,从而带动了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
据悉,2009年至今,中国—东盟传统医药高峰论坛已在广西举办了三届。此次中国与东盟国家共同发布的中国—东盟传统医药交流与合作倡议书,将从三个方面加强交流与合作。
一是加强传统医药的资源保护。具体包括建立中国-东盟医药资源沟通交流机制,满足同源、互补、互助发展等共性需求;形成中国-东盟医药资源保护技术体系,建立药用植物种质资源保存和共享的资源库;探索中国-东盟医药资源合作项目,推进如植物资源普查、传统知识挖掘和整理等相关合作。
二是加强传统医药的科学研究。包括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医疗机构作用,开展传统医药的科研合作;探索传统医药领域协作共享机制,共同分享技术经验,实现跨界协作;利用互联网络载体,建立中国-东盟间科学研究间常态化分享交流平台。三是加强传统医药的人才培养。包括探索合作办学项目,进一步促进传统医药相关学科专业的互联互认;开展传统医药培训,加强中国与东盟各国间在传统医药理论和技术的交流合作,满足多样化发展需求;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加强传统医药教学改革和学科建设,培养更多传统医药人才。
四是加强传统医药的交流合作。包括努力形成中国-东盟传统医药领域人员互访、学术交流等经常性交流机制;尝试建立中国-东盟传统医药交流合作中心东盟分中心,发挥其应有作用;积极开展中国-东盟传统医药服务贸易,加强民间往来,在医疗服务、医药产品等方面开展更为深入的合作交流。
据悉,本次论坛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聚焦传统药物资源保护、发展与合作。当日现场签约了6个合作项目,包括广西中医药研究院、广西金碧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老挝Thipsavang诺丽果汁加工生产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开展诺丽果系列健康产品研发与产业化协议,广西中医药研究院与越南凉山富林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开展特色药食两用植物及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广西药用植物园与马来西亚国际传统医药研究院签署联合共建马来西亚国家药用植物园协议;广西国际壮医医院与马来西亚医师公会签署民族医特色诊疗技术培训合作,广西国际壮医医院与泰国KKS传媒有限公司签署学术交流友好战略合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