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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积极推进DRG收付费改革试点

文章来源:新华网发布日期:2016-11-15浏览次数:406

随着医改进入深水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也在深入推进。10月23-25日、11月10-12日,中国卫生经济学会卫生服务成本与价格专业委员会在北京接连举办两期关于全国医疗服务价格和成本的继续教育培训班,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就新形势下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的改革、国际DRG( Diagnosis-related group按病种分组模式)的现状研究、全国医疗服务价格和成本监测与研究网络介绍、上海市比价关系研究、按项目成本核算、按病种成本核算及一次性医用耗材的实践应用等内容进行了培训。来自全国20个省(区、市)的卫生计生委、医疗机构及相关企业代表等300余人参加了培训。
国家卫生计生委财务司副司长樊挚敏介绍,医改工作已进入“啃硬骨头”的攻坚期,今年以来,我国医药卫生改革发展领域出台了很多重大政策文件。今年8月举行的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强调,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公益性写在医疗卫生事业的旗帜上。10月,国务院发布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优化多元办医格局、发展健康服务新业态、促进医药产业发展等具体要求。此前,国家卫生计生委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联合制定了《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提出了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近期中办、国办转发了《中央深改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文件总结了8个方面24条经验,提出下一步在“6个方面有所突破”、“5个方面进行落地”。在此期间,世界银行、世界卫生组织、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主办的“关于中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联合研究报告的发布会”上中国医改的经验提到了充分肯定。这些重要讲话、活动和政策文件的科学内涵与精神实质,需要从事具体工作的人员加强学习、认真领悟和主动践行。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特别是以DRG为主的支付方式改革方面,国家卫生计生委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工作部署,认为DRG支付方式是转变医疗服务行为,控制费用不合理增长,进一步转化医院逐利机制的重要抓手。近正在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积极推进国家统一规范下的DRG支付方式改革。
樊挚敏透露,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为主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将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是今后工作的主要任务,也标志着支付方式改革进入了实质性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