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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率先为医养结合定标准

文章来源:太原晚报发布日期:2017-03-28浏览次数:894
本报讯(记者何宝国)山西省质监局昨日介绍说,《养老机构服务规范》《医疗养老结合基本服务规范》两项地方标准自5月15日起实施。其中,医养结合服务是一项新的服务领域,尚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医疗养老结合基本服务规范》使得山西省发展医疗+养老服务有了指导标准。
医养结合三种模式提供专业照护
随着老龄化形势的加重,失能半失能人口逐渐增多,老年人医疗卫生需求和生活照料要求叠加的趋势越来越显著,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有利于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医疗养老结合基本服务规范》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养老结合服务模式、基本要求、养老机构增设医疗服务功能、医疗机构增设养老机构或委托外部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社区居家养老与周边医疗机构结合等。
《医疗养老结合基本服务规范》分别规定了养老机构增加医疗服务功能、医疗机构增加养老服务功能、社区居家养老与医疗机构合作三种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的一般要求、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其中,一般要求包括人员、房屋、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信息化管理;医疗服务内容主要有健康管理、疾病诊治、应急救治、康复服务、健康教育、感染防控。同时对服务内容做了具体要求,以保障老年人在医疗保健服务和生活照料等服务方面得到有依据的专业照护。此外,《规范》提出,通过机构自评、服务对象及家属评价以及社会第三方机构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改进。
养老机构21项内容保障高质量服务
目前,山西省养老机构已有800多家,但没有统一的服务标准,《养老机构服务规范》的制定为规范山西省养老行业机构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养老机构的科学化管理和服务水平,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养老机构服务规范》对养老机构的资质、建筑环境、设施设备、合同、管理及各类服务人员的资质、分工、专业要求均有规定。设置了21项服务内容及服务质量,包括生活照料、护理服务、心理/精神支持、医疗保健、居家生活照料、膳食、教育、送餐、交通及安宁等服务,对每项服务均有具体的操作和量化指标。通过定期对养老机构服务的评价,收集问题和数据,及时进行问题分类、整理改进等措施,强调了对老年群体的针对性、可测评性,促进人力资源配置具体化和标准化,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的服务,保障入住老年人获得高质、安全的服务。
原标题:(我省率先为医养结合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