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3618客服热线:020-32784919   推广热线:020-32780069
资讯
频道
当前位置:首页 > 医疗器械资讯 > 政策法规 > 国办:今年全面启动医联体试点 2020 年形成较完善政策体系

国办:今年全面启动医联体试点 2020 年形成较完善政策体系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发布日期:2017-04-27浏览次数:332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医联体战略在全国正式实施。
2017 年 4 月 12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两日后,在国务院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务院医改办主任王贺胜明确了医联体建设时间表与路线图:今年 6 月底前,各省份都要明确推进医联体建设工作方案;今年内,综合医改试点省份的每个地市及分级诊疗试点城市至少建成一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
《意见》指出,2017 年,要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试点,三级公立医院要全部参与并发挥引领作用,综合医改试点省份每个地市以及分级诊疗试点城市至少建成一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到 2020 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联体。
实际上,早在 2013 年 2 月,原国家卫生部印发了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文件,其中就提出鼓励“医联体”模式,要求以大型公立医院的技术力量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和共同发展,这一模式被认为能够挖掘各级医疗机构潜能,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促进优质资源下沉。自此之后,全国多地医疗机构展开多种探索和尝试,据国家卫计委数据显示,截至 2016 年年底,全国已有 205 个地级以上城市开展医联体试点工作。
《意见》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抓紧制定适合本地区医联体建设的实施意见或方案,明确医联体建设目标及时间进度,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2017 年 6 月底前各省 (区、市) 都要明确推进医联体建设的工作方案,10 月底前所有三级公立医院都要启动医联体建设工作。同时要完善各项保障政策。进一步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联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完善人员保障和激励机制,建立与医联体相适应的绩效考核机制。
新的《意见》提出,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际情况,探索分区域、分层次组建多种形式的医联体,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和边远贫困地区流动。根据社会办医疗机构意愿,可将其纳入医联体。具体组织形式上,在城市主要组建医疗集团,在县域主要组建医疗共同体,跨区域组建专科联盟,在边远贫困地区发展远程医疗协作网。
《意见》提出改革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医联体要建立责任共担和利益分配机制,调动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积极性,落实功能定位。三级医院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康复机构、护理院等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鼓励村卫生室根据当地群众就医需求,加强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意见》还提出要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为重点,在医联体内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以需求为导向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17 年要把所有贫困人口纳入签约服务范围。
《意见》鼓励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在保持行政隶属关系和财政投入渠道不变的前提下,统筹人员调配、薪酬分配、资源共享等,形成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的渠道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