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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基药放开 药企被迫撤离

文章来源:医药地理发布日期:2017-08-02浏览次数:77

 近期,广东省卫计委通过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基本药物制度有关要求的通知》。通知中有一项大胆表述:我省不再对各级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下同)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含省增补基本药物,以下统称基本药物)的品规数量和金额比例作具体要求。这意味着,广东省将不再对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进行强制要求。这一表述在基层医疗机构和基层医务人员中引发了很大的反响。,对各大药企来说更是是个好消息。 基本药物制度导致药企被迫撤离
回顾目前实施的基本药物制度,新一轮医改自2009年起在政府办城市社区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制度主要包括:基层用药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品目录(含各省增补目录)、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基药零差利销售。并且明文规定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其它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药物并达到一定的使用比例。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药品保障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该制度可概括为:规定基层药品使用目录、省级统一招标采购、零差率销售、纳入医保报销。 基药的实施给国内基层医疗机构带来很大影响。普遍认为基药制度带来的好处,一是在基层卫生院、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药零差率销售,有效地降低了药品价格(但实际上有些药品价格比零差率前更贵);二是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报销,并且按照甲类比率予以报销,减少百姓负担,缓解百姓看病贵的问题。三是可以促进分级诊疗,基层只使用基本药物治疗,不能解决的疾病便可转送达上级医院使用基本药物之外的药物和技术进行治疗,从而搭建一个梯次用药路径,避免过度使用好药、贵药。 但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百姓用药水平已经超过了制度设想。强制推广基本药物的结果是一些品牌药和新药被迫从基层撤离!这样一来,基层用药引发了很大的争议。 基药存在的问题非常突出 相对于它的优点,基本药物制度的强制配备、规定使用给广大基层医务人员的日常用药带来诸多不便。首先,基层药品使用缺口变大。一方面是药品显性缺口,主要来自于目录本身。版国家基本药品目录仅收录307个品种,与各地实际药品使用习惯相差太大。如果仅使用国家目录药品,基层用药会相当困难。在此背景下,各省出台了省增补目录。但即便有省增补目录,不少老百姓认可的传统药物却依然无法入选,如小柴胡颗粒、克痢痧等;另一方面药品的隐形缺口对基层的伤害也不小。有些基层用药即使进入目录,也常出现网上无法供货的情况。而按照强制配备、规定使用的要求,基层医疗机构无法线下采购药品,再加上一些品牌药从基层消失,明显挫伤了基层医疗机构发展业务的积极性。 其次,基层诊疗水平下降。随着时间推移,强制使用基药的弊端逐渐显现,基层医疗机构以前可以与县级医院用药水平相当,但基药实施后基层用药受到极大制约,基层与等级医院之间的用药水平被拉开。这样一来,基层医务人员用不上可用的药品,病人在基层买不到需要的药品,本来可以留在基层的病人集中到大医院。既加重病人负担,也让医院不堪重负。 于是基层医疗就陷入了一个恶性循环:药品缺失——病人流失——业务萎缩——能力下降——病人更少,终导致基层业务能力的总体下降。 广东松绑了,基层有期盼 基层强烈呼吁对基药制度实施改革。但在此之前各地无非是在省增补目录、慢性病用药等方面做一些修补,并没有涉及制度核心,难以改变基层服务能力下降和分级诊疗工作的困境。而这次广东省勇敢地迈出了步。广东卫计委粤卫办〔2017〕37号文件,针对基层呼声很高的目录限制和强制配备有了一个明确回应:
自2017年7月1日起,我省不再对各级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下同)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含省增补基本药物,以下统称基本药物)的品规数量和金额比例作具体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可综合临床需求、药物疗效和价格,从新版的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自行配备使用,并实行零差率销售(中药饮片除外,下同)。基本药物的集中采购方式和报销政策不变。 自2017年度起,在我省医改等各类考核评审和资金分配中,将涉及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的强制性考核指标调整为鼓励性考核指标。 广东此次改革不是否定基本药物制度,而是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在保留基本药物目录、零差率销售和统招统配等基础上,不再强行要求基层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转而采取基层使用基本药物时政府给于相应的资金奖励作为激励。广东这次松绑无疑是对基层呼吁的一个积极回应。对各大药企来说更是一个收复失地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