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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宗久:国家医学中心设置将侧重专科领域

文章来源:HC3i中国数字医疗网发布日期:2017-11-11浏览次数:78

 今年1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十三五”国家医学中心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启动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规划设置工作。按照《规划》要求,我国构建以国家医学中心为引领,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为骨干的国家、省、市、县四级医疗服务体系,发挥中心在临床研究、人才培养、技术转化、技术辐射和管理示范等方面的作用。
目前,我国共有医院27587家,其中专科医院数量21.8%,为6023家。医院床位533.06万张,从2011年到2015年的专科床位占比来看,专科床位数量结构稳定。但仍存在医疗资源总量不足,布局不均衡,医疗服务体系不完善;优质医疗资源短缺,向“北上广”等中心城市集中;就医格局不合理等问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薄弱,不同级别、类别的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不明晰,患者倾向于到大医院就诊,科学、有序就医格局尚未形成。希望通过国家医学中心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区域间优质医疗资源布局,促进医疗服务均质化,逐步实现区域分开,推动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目前,我国已经批准设立了国家癌症中心、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国家老年医学中心和国家儿童医学中心,未来这些国家医学中心的医院都会扩充,而且设置更加侧重于专科,比如骨科、呼吸科。国家医学中心要求具备国内高水平的专科疑难危重症诊断与治疗能力,能够培养高层次医学人才,具有临床研究转化职能,承担全国主要疾病登记以及相关流行病学和公共卫生信息监测工作,负责引领全国医学技术发展方向,会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带动提升我国医疗、预防和保健服务水平。
国家医学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开展全国疑难危重症的诊断与治疗,示范、推广适宜有效的高水平诊疗技术,辐射和引领国内医学发展和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组织开展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培训,培养临床技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整合现有资源建立全国主要疾病登记以及相关流行病学和公共卫生信息监测信息系统,进行年度情况分析,预测疾病发病和死亡、危险因素流行和发展趋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全国多中心、大样本的临床研究,及时将国内外临床科研成果转化为临床应用;协助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疑难危重症的防治规划,编制疾病防治指南、技术规范和有关标准;整合资源,推动开展疾病预防保健服务,构建疾病防治网络,探索建立适宜的健康管理服务模式,推动疾病防治及医疗保健技术交流与合作。
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要求具备区域内高水平疑难危重症的诊断与治疗能力,能够培养区域内医学人才,引领区域内主要疾病的临床研究,协同国家医学中心带动提高区域内医疗、预防和保健服务能力,带动实现区域间医疗服务均质化。
今后,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主要负责区域内疑难危重症的诊断与治疗,示范、推广适宜有效的诊疗技术,辐射和引领区域内医学发展和医疗服务能力的提升;组织开展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培训,培养骨干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引领本区域内主要疾病的临床研究,及时做好研究成果的临床应用转化;整合现有资源,推动开展疾病预防保健服务,构建区域内医疗服务和疾病防治网络;与国家医学中心协同,加强学术交流和区域协作,完善我国医疗服务体系,提高区域医疗服务水平。
分级诊疗制度需要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资金的均衡分布,病人是否流动取决于区域医疗中心能不能留得住。华西可以留住四川的患者,湘雅可以留住湖南的患者,天津的医疗水平相比北京并不差,即便很近,患者也不会轻易到北京就诊。所以,区域医疗中心要区域内疑难危重症的诊断与治疗。
下一步,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完善配置规划,制定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建设标准。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符合基本条件的医院,由国家卫生计生委根据经济水平、医疗服务能力、区域内医疗资源状况遴选。从设置安排上,先设置国家医学中心,再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推开区域医疗中心的设置工作。各省级区域医学中心由各省卫生计生委按照标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