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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四大原则”推动双向转诊

文章来源:健康报发布日期:2018-01-23浏览次数:120

为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逐步建立规范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医疗服务模式,广东省通过“四大原则”推动医疗机构双向转诊。

 

广东省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将双向转诊工作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根据国家和广东省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总体部署,结合地区的工作实际,尽快建立和完善双向转诊的管理规范、工作流程、考核及奖惩制度等;建立健全组织管理体系,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设置或指定专门管理部门和人员负责转诊服务,建立转诊绿色通道。

 

广东省的“四大原则”,分别为就近转诊原则、分级诊治原则、无缝式管理原则和患者自愿原则。

 

就近转诊原则 根据医疗机构区域布局,按方便、及时、快捷的原则就近转诊。

 

分级诊治原则 根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实施救治,已公布分级诊疗指南的病种,按相关指南救治。

 

无缝式管理原则 向上转诊患者,坚持简化相关手续,及时优先安排专家门诊、检查检验和住院等;对向下转诊患者,上级医院要明确后续治疗、康复治疗和护理方案并定期随诊指导。力求建立起有效、严密、实用、畅通的上下转诊渠道,为患者提供整体性、持续性的医疗照护。

 

患者自愿原则 从维护患者利益出发,充分尊重患者的选择权,在患者自愿的前提下实施转诊,并做好相关的知情告知工作。

 

为搭建转诊平台,广东省依托全省全民健康信息系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和各地级市区域健康信息系统,统一搭建转诊服务信息化平台。该省首批选取佛山市、韶关市、东莞市和茂名市作为双向转诊信息全面网络管理试点城市,试点区域内所有双向转诊病例都通过网络平台操作。试点地区通过平台定期自动汇总和上报各机构各时段的转诊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向广东省卫生计生委提出改进建议;非试点地区要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力争尽快启动网络平台建设和双向转诊管理工作。

 

广东省还明确了双向转诊服务流程。对于上转流程,根据患者病情,结合转诊指征,符合上转的患者,按照转诊原则,启动上转程序。其主要流程为,经患者所在专科充分评估、患方同意及医务部门同意,由主治医生通过网络平台填写《双向转诊单(上转)》并明确转诊事项,转诊管理部门联系上级医院落实有关转诊事项。上级医院同意接收后,妥善安排患者上转,必要时可安排医护人员护送转院,确保患者安全转诊和病案交接。转诊患者到达上级医院后,首先与上级医院转诊管理部门联系,由转诊管理部门优先安排到相关专科就诊。

 

对于下转流程,若患者病情符合下转条件,经所在专科评估、患方同意,由科室医生通过平台填写《双向转诊单(下转)》并明确转院后治疗方案和注意事项,转诊管理部门联系下级医院落实有关转诊事项。

 

同时,广东省要求,各医院要优化流程,对转诊的患者及时优先安排就诊或住院;对转来医疗机构已做的检查、检验结果,如已能满足诊疗需要,应按照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的原则予以认可。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指征开展双向转诊工作,制订内部流程、管理规范、考核及奖惩制度等。要设立或指定部门负责双向转诊工作,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协调解决转诊过程出现的问题。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也要加强对该项工作的指导与管理,协调处理好各医疗机构之间及各医疗机构与“120”救护中心之间的关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使双向转诊运行流畅。

 

为加强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工作,广东省建立了监督考核制度。广东省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将该项工作纳入科室绩效考核中,并定期进行汇总、评估和考核。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将双向转诊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医疗卫生机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并定期对各级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医疗机构及相关人员给予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医疗机构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据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记者 何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