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3618客服热线:020-32784919   推广热线:020-32780069
资讯
频道
当前位置:首页 > 医疗器械资讯 > 政策法规 > 14省区完成进口抗癌药联合议价

14省区完成进口抗癌药联合议价

文章来源:新华社发布日期:2018-11-12浏览次数:101

新华社西安119日电(记者蔺娟)记者从陕西省卫生健康委获悉,由陕西、山西、内蒙古、辽宁等14个省区组成的省际联盟日前完成进口抗癌药品联合议价工作。57个产品申报参与议价,47个产品议价成功,与14省区现行挂网价格和2017年采购量相比,平均降幅11.3%,预计每年节约资金0.91亿元。

 

据介绍,此次联合议价结果已在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网公布,并将于1115日起执行。对议价不成功的10种产品和未申报此次联合议价的15种产品,各联盟成员将暂停挂网,由生产企业与各联盟成员重新议价。

 

今年51日起,国务院决定对进口抗癌药品实行零关税。国家医保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抗癌药省级专项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组织开展专项采购,尽快将抗癌药品降税政策体现在采购价格端。陕西等14个省区按照公开公正、平等协商、共议共享的基本原则,自愿组成省际联盟,充分利用联盟的市场规模和技术优势,共同开展进口抗癌药品专项采购工作。

 

据了解,为做好此次专项采购工作,14个省区共同制定了《省际联盟进口抗癌药品专项采购议价方案》,830日共同发布了联盟议价公告,926日至28日在西安开展了联合议价。陕西作为牵头省份,承担了此次议价的具体组织工作。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14省区组成省际联盟联合议价,将单一省区采购转变为省际区域联合,符合药品集中采购的发展方向,为降低抗癌药品价格,减轻患者用药负担做了一次积极的探索和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