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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微信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 澄迈一医院被罚73万

文章来源:南国都市报发布日期:2019-03-14浏览次数:113

“绝世好眼贴,使用后就能消除黑眼圈,去除疲劳……”而今,大家一打开微信朋友圈,就能看到各种保健品、化妆品等广告,宣传的效果一个比一个“牛”。在“3.15”之际,海南省市场监督部门称,微信朋友圈广告并非法外之地,市民发现违法现象可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一个案例

医院在微信发布虚假广告被重罚

近期,澄迈县工商局查办了海南诺倍尔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澄迈诺倍尔医院(以下简称澄迈诺倍尔医院)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案。

经调查,澄迈诺倍尔医院近期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广告,称诺倍尔生态医学科学研究院成功研发WT1肿瘤疫苗,不仅仅可以预防恶性肿瘤,还可以治疗恶性肿瘤,防止恶性肿瘤复发和转移。健康人有效接种疫苗后,一次接种,一生免疫,一生无癌。

澄迈县工商局向原海南省卫计委和原海南省食药监局查实,澄迈诺倍尔医院宣称的WT1肿瘤疫苗并不存在,WT1肿瘤疫苗实际上是一种已经过时,且是非常普通的人体免疫增强药,只是换了一个名称而已。

澄迈诺倍尔医院还宣称医院拥有数十项自有的专利技术,但其根本就没有获得专利权。澄迈县工商局认为其广告内容虚假,误导消费者,依法对其罚没款73万元。

两个提醒

朋友圈广告查处有法可依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处处长林声波介绍,“朋友圈广告”即在微信朋友圈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推销的商铺或服务的商业广告行为。其外延较广,既包括微信平台在朋友圈中推送的广告,也包括自然人或市场主体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的广告。

“朋友圈广告”除法律关系、组成角色层面较传统广告有区别外,在适用法律条款方面都相差不大,都是按照《广告法》《房地产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发布。《广告法》的核心思想是广告不能虚假,不能误导消费者;同时需特别提醒的是,《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禁止利用互联网(包含微信朋友圈)发布处方药和烟草的广告。

发现违法广告  拨打12315举报

林声波表示,朋友圈交易存在一定风险:首先无法确定交易对方是否取得经营资格;其次微信朋友圈交易没有第三方介入,购买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维权难。由于微信朋友圈中自然人或市场主体发布的广告,仅朋友间可以看,市场监管部门难以对朋友圈中的广告实施监测。因此,广大市民在购物时,一定要注意鉴别,遇到消费问题或者看到虚假违法广告,可拨打1234512315热线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