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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下令,全省统一月结货款

文章来源: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发布日期:2020-07-06浏览次数:87

“医保统一月结货款,又一省全面落地......

 

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参与,福建省医保直接结算细则下发

 

近日(630日),福建省医保局新发布《关于做好全省定点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用耗材货款统一结算支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中,福建省医保局表示,为了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将组织开展省级医用耗材货款医保结算工作。

 

事实上,早在此前3月中旬,福建省医保局就发布文件表示要开展医用耗材带量采购试点,扩大医疗器械(医用耗材)代为结算范围。

 

本次《通知》的下发,也就意味着福建省全省医用耗材货款医保局直接结算正式落地。

 

按月支付,耗材货款医保统一在线结算

 

《通知》明确,耗材货款医保结算的实施范围为全省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公立医疗机构通过福建省药械联合阳光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采购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的货款。

 

不属于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的采购货款仍由医疗机构自行结算(已全面开展医用耗材货款代结算试点的地区除外)。

 

此外,医用耗材货款将按月由医保经办机构代与药械配送(供应)企业进行结算。

 

就在近日(71日),福建省医保局刚刚完成了对人工关节、留置针、超声刀、镇痛泵四大类高值耗材的带量采购,中选企业包括强生、BD、威高、施乐辉等多家知名械企。

 

在货款结算上,福建省医保局表示,中选医用耗材产品将由医保经办机构统一代为结算货款,通过福建省药械采购平台进行交易,当地医保将于每月15日前支付上一月的耗材货款。

 

国务院下令,全面布局解决医院拖欠货款问题

 

事实上,早在201910月起,国务院就已经出台高值耗材改革方案明确要在医用耗材采购的货款结算方面踢出医院。自此之后,医用耗材供应商和医保局直接结算开始全国蔓延。

 

不仅如此,国务院在此后还接连表态要解决医院拖欠货款严重的问题。

 

201912月初,国务院深化医改领导小组就发布通知表示医院不及时回款,将全省通报医院负责人。

 

为了解决医院回款难的历史遗留性问题,各地卫健委也纷纷出台政策进行整治。

 

20198月,甘肃省卫健委就发布《甘肃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人员行业作风违规问责管理办法(试行)》表示,公立医院拖欠货款并被相关部门给予通报批评的,医院主要负责人将被上级部门予以职务调整,也就等同于降职处理。

 

而就在今年(2020年)5月末,河北省卫健委也发布文件表示,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支付产品货款的医疗机构,采取预警约谈等方式给予警告,警告后5个工作日内仍不回款的暂缓拨付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费用。不按时回款要暂停医保费用,这无疑是直接扼住了医院的喉咙!

 

就目前而言,自2020年起,在国家医保局的推动下,高值医用耗材市场正在进行着一轮又一轮的清理和洗牌。省级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的工作要求下发后,全国多个省市开始陆续落地。

 

伴随着高值耗材虚高水分全面挤压的同时,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的重要性愈发明显。

 

众所周知,长期以来医院回款一直是整个医保支付环节中的慢一环,导致企业出于成本考虑降价空间有限。在“全面降价”的要求下,械企的“忧虑”显然不利于以量换价工作的开展。

 

也正因为如此,为了进一步推进全面的洗牌,国家逐渐把医保支付改革提到与带量采购同样重要的位置。

 

此前,国务院深化医药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已经明确,20209月底,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率先进行探索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与医械生产或流通企业结算货款。

 

总而言之,无论是医保直接支付还是解决医院回款难问题,归根结底的目的都是开展更大范围的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以及更深入地全面推开医保控费改革。

 

毫无疑问的是,未来无论是哪一项改革的深入,也都将会是对医械经销商的一次“改革”和“重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