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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紧密型医共体要实现哪些目标

文章来源:健康界发布日期:2024-02-29浏览次数:39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个部门《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从5个方面提出20条重点任务和要求,对县域医共体的外部管理、内部运行、完善服务、支持政策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一、构建紧密型医共体的目的是让人民群众获得更高质量、更加便捷、更为经济的医疗卫生服务,这就需要在整个医共体内部构建核心品牌资产的三大核心支柱:即高效优质的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便捷的就医流程、合理的收费价格。具体措施是围绕“县级强、乡级活、村级稳、上下联、信息通”的目标,推动人员、技术、服务、管理“四个下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让群众就近就便享有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服务。《指导意见》的政策导向是“强县域、强基层”,通过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优化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升县域医共体整体服务能力,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二、医共体的保障措施。一是落实政府投入保障责任,给予资金的保障和倾斜;二是优化人事编制和薪酬管理,在编制使用、人员招聘、人事安排、绩效考核、职称评聘等方面赋予县域医共体更多的自主权;三是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时统筹支持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四是落实“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促进互联网诊疗、远程会诊等医疗服务向基层延伸。

       三、县域医共体建设不搞“一刀切”。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指导意见》坚持顶层设计与地方实践相结合,将地方好经验、好做法作为优案例予以推广并上升为政策措施,着力解决各地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坚持因地制宜和稳中求进,不搞“一刀切”,为地方进一步细化完善措施留有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