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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成立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 在全国属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2008-07-14浏览次数:73934

长期以来,我国的医疗卫生体制一直依附于经济体制,至今尚未形成符合自身特点的医疗卫生体制。这种现状,是我国新一轮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面临的重要挑战。本文沿着我国的医疗卫生体制与经济体制两者之间的关系这条主线,展示并分析了我国医疗卫生体制在经济体制改革前后的发展历程、面临的问题,以及今后的发展方向,读者从中可以对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脉络有一个较为清晰的了解。

    1978年,我国开始了人类历史上规模大的经济体制改革,并在短短的30年中发生了震撼世界的变化。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从农村包围城市,从农业到工业,逐步扩大到服务行业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而我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无论是在经济体制改革之前还是之后,都是经济体制的简单附属物,至今还没有形成符合自身特点的医疗卫生体制。因此,只有从经济体制的变化来了解我国医疗卫生体制的变化,才能加深对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过程和问题的理解。

    尽管经济体制改革前后我国的医疗卫生体制均依附于经济体制,但两者在改革前后却出现了令人深思的两种反差。在改革前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处于落后和停滞的状态。然而,医疗卫生领域的发展却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一个亮点;而在以分散决策和市场化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后,我国的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水平有了飞速发展,但医疗卫生领域的状况却引来了人们的普遍抱怨。

    由此看来,简单地将一个国家的医疗卫生体制与经济体制捆绑在一起,并不能保证其医疗卫生体制符合经济发展和人民的需要。

    需方风险分担机制的瓦解和重建
 
    我国的医疗卫生体制从来没有形成过相对独立于经济体制的医疗费用风险分担机制。在经济体制改革前,我国的医疗卫生体制具有一种事实上的医疗费用风险分担功能,它是通过三个途径实现的。
 
    首先是在国有和集体经济的基础上进行的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医疗费用风险分担。在城镇中,在政府和事业单位实行的公费医疗制度以及在国有和集体企业中实行的劳保医疗制度,使得医疗费用风险首先得以在一个单位的职工之间进行分担;在农村中,合作医疗同样首先将医疗费用风险在农业集体中进行分担。
 
    其次,尽管改革前的医疗保险在形式上是以雇主为单位的风险分担机制,但由于国家实行的是统收统支、政企不分的财政“大锅饭”制度,医疗费用风险事实上得以在企业之间、行业之间、地区之间和城乡之间进行再分担。
 
    第三,医疗费用风险除了通过医疗保险的形式分担之外,还通过政府财政对医疗卫生供给方的经济支援形式分担,同时还通过严格控制医疗服务、药品和医疗设备的价格来减少风险。国家对农村医疗机构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工资,以及农村的公共卫生也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这种财政补助使得医疗卫生供给方能够降低医疗服务收费,或为某些服务实行免费提供了条件,从而在名义上实现了医疗费用风险在社会范围内的分担。
 
    因此,经济体制改革前,我国存在着一种高度依附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医疗费用风险社会分担机制。高度公有化的所有制经济基础、统收统支的国家财政体制和国家对医疗卫生供给方的财政补贴和严格的价格控制,是这种传统医疗费用风险分担机制得以生存的基本条件。而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对这些基本条件带来的冲击,原来的医疗费用风险社会分担机制随之失去了存在的基础。经济体制改革后,原有医疗卫生体制的变化首先便是从传统筹资基础的瓦解开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