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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的核心是人不能为药打工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2008-09-13浏览次数:74906

       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决定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着重强调了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要求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较大幅度提高参保率,妥善解决流动人口医保问题;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医疗改革事关公民重要的生命和健康安全,多年来一直是社会的热点,人们期待改革的步伐迈得大些更大些、改革的日程来得近些更近些;但另一方面,正因为事关重大,加上方方面面的利益牵扯,国家有关方面对改革的态度也格外审慎,在过去两年多里,光委托各独立机构起草的改革方案就不下八九个,本次《意见》想必就是这些方案结合、妥协的结果。毕竟,任何改 革都是利益的妥协,而不仅仅是理想设计。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也是开门立法、公开立法、切实尊重公民表达与权利之举。 

       但是,不论怎样改革,不论改革过程中要进行多么艰难的利益博弈和妥协,改革必须坚决推进,不能久拖不决;改革的一个根本方向也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这就是“人本”,以人为本。“人本”不是一个空洞的大词。过去乃至当下,“看病难”、“看病贵”之所以成为压得人们喘不过气来的“新三座大山”(教育、医疗、住房)之一,根本原因若只用一句话来概括,我认为就是整个医疗体系不是以人为本,而是以药为本。在此过程中,不论是患者,还是医生,乃至制造企业,都是在为高昂的药费和医疗器械打工,而不是药品和医疗器械为人、为医疗服务。

       这话或许说得有点。但在医术医德不值钱、药品和器械值钱的以药养医机制下,的确如此。医生改行去卖药;药品招标不选对的只选贵的(国家规定医院加价不得超过20%,当然是进价越贵利润越高);制药企业为了迎合医疗市场的利益诉求,新瓶装旧酒,以每个批号几百万元的代价将旧药“包装”成新药并且通过药监局的审批,之后,便是药价几十上百倍地往上翻。结果,创下中外历史上令人惊骇的 一年批上万种新药(含改剂型)的纪录,导致市场上流通的药品绝大多数都是“新药”,而以郑筱萸为代表的一批国家药监局官员,则因此翻身落马,郑筱萸本人更是被处以极刑。更严重的问题是,在这种“以药为本”的体制机制下,药品和医疗器械价格畸高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大部分并没有进入医疗系统,没有促进医术医德的提高和全社会医疗资源的增加,而是在医疗系统之外的腐败灰色地带“体外循环”掉了。

       以人为本的医疗改革,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实现由国家投入主要用于医院到主要用于人、用于保障每一个公民个体的转变,建立健全覆盖全民的均衡、平等的医疗保障体系和卫生体系,为公民解除健康保障的后顾之忧;二是实现从药品和医疗器械值钱到医生个人的劳动(医德医术)值钱的转变,通过有效的竞争和激励、约束机制,使医生个体的医术价值、经济价值都得到大限度地实现,而药品和医疗器械则回归到其“为治病服务”的本位上,而不是喧宾夺主甚至本末倒置地成为医院和医生创收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