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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将建“惠民医疗服务管理”信息库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2009-01-04浏览次数:69066

      今后,河北省各医疗单位要建立惠民医疗服务管理办公室,配备必要人员,协调落实各项医疗惠民优惠政策。惠民医院要建立“惠民医疗对象”个人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形成完善的惠民医疗服务网络。这是记者从近日在省会召开的全省卫生系统医疗惠民工作暨行风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上获得的消息。

      统计显示,河北省目前共有惠民医院12家,从今年年初到11月底,全省医疗单位共设置惠民病床1066张,收治贫困患者13.1万多人,减免医疗费用2634万多元。

      据介绍,按河北省卫生厅“医疗惠民工程”要求,惠民医院或惠民病房要对贫困患者的诊疗费用实行“一免三减”:即免收挂号费,减收5%治疗费(不含材料费)、10%检查费和50%住院床位费。在实施过程中,许多市卫生局和医疗单位都尽其所能地扩大惠民范围,提高对贫困患者就医费用的减免幅度。例如,石家庄继对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夕阳红”优惠活动后,又将救助对象扩大到贫困残疾人、特困职工和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开启了医疗大篷车和社区检验直通车。保定市卫生局对社会上11种贫困患者实行医疗费用“一免五减”。

编 辑:侯 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