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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首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已获批

文章来源:健康报发布日期:2010-07-20浏览次数:67394

近日,经辽宁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专家组的书面审核和实地评审,认定(包括卫生部认定)该省373个普通专科培训基地和95个亚专科培训基地作为首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据介绍,辽宁省的住院医师培训工作始于2006年。2009年,省卫生厅颁布了《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和《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成立了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家咨询组,明确了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基地认定办法、基地管理办法、培训组织管理、培训对象、培训内容、考试考核方案及评价方法等,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取得的合格证作为晋升中级职称的必备条件。该省财政对该项工作大力支持,对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住院医师每人每年资助2万元。

  同年11月,辽宁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组织以卫生部试点基地为主的相关专家和卫生部指派专家一起,按照卫生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对该省38所医院申报的507个基地材料进行了审核,并对书面通过的334个基地进行了实地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辽宁省卫生厅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核,近日,认定公布了包括卫生部认定的培训基地共373个普通专科培训基地和95个亚专科培训基地作为辽宁省首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并规定将住院医师培训工作作为今后该省等级医院的评审和复核的重要考核指标。

  该省还提出加大全科医师培训范围,到2013年,要求全省未参加试点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住院医师每年参加规范化培训人数不少于50%,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的临床医师参加规范化培训。到2014年,应参加的人数不少于80%,到2015年,实现从事临床工作的医学专业毕业必须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建立住院医师考核与评价体系,定期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探索建立专科医师培训制度,住院医师培训与专科医师准入衔接。住院医师经过3年规范化培训,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合格并取得辽宁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颁发的合格证书后,可申请进入亚专科培训基地学习。在晋升副主任医师时,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专科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提出晋升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