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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阳局五项措施加强药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管工作

文章来源:浙江省药监局发布日期:2011-10-18浏览次数:45164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行为,今年来,东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五项措施积极履行药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核监管职能,强化违法广告监管力度。
一是明确监管重点。确定监管人员,落实责任,加强对城区药品经营零售门店非药品冒充药品及乡镇药品经营店违法户外广告的监管。以新闻媒体为重点监管对象,对电视、广播、报刊等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及化妆品类广告进行24小时监督。同时,不断加强监督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广告监管工作效能。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采取日常监管与市场巡查相结合,强化重点区域、重点时期、重点媒介的集中监管,及时掌握其宣传形式、时间、内容等情况,严厉打击以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和以开展"专家咨询"、"免费检测"、"义诊"等活动形式的违法药械广告行为,对发布违法广告的涉药单位列入监管黑名单,增加日常监督检查频次。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结合药械、保健食品专项整治活动,利用多种载体,深入宣传广告发布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假劣药品和虚假广告识别的相关知识,提高群众对违法广告的识别能力及防范意识;通过东阳市广播电视台组织的"行风热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问答节目,宣传识别违法广告的技巧,并细心解答听众的提问及疑惑。并通过网站、电视媒体等方式对违法广告中涉及的药械产品发布警示公告,提醒消费者对虚假宣传产品引起警惕。
四是建立联动监管机制。加强与工商、广电等职能部门沟通联系,定期交流广告监管情况,全面掌握广告信息,及时进行跟踪检查;以建立广告监管联席会议制为工作平台,进一步完善药品、药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核机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把关,规范药械、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的发布,对违法广告及时严查重处,从而形成相互监督、齐抓共管的局面。
五是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药品经营企业信用信息档案、药品流通实时监管系统,积极推进药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宣传广告的企业予以公开曝光,强化企业是责任人意识,对诚信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并进行表彰,引导企业规范诚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