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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240家新评三级医院将推倒重审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2012-08-17浏览次数:35213

   去年以来,部分从二级升为三级的医院恐怕要再次紧张起来,来面对更为严格的医院等级评审。在8月16日的中国医院论坛上,卫生部医管司刘勇处长透露:“卫生部今年6月份下发了关于规范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对2011年1月1日以后获评的三级医院都要推倒重来。”
    卫生部调研显示,自2011年1月1日以来,全国超过240家医院从二级升为三级,其中大部分成为新的三甲医院。刘勇指出,一些省份没有依照合理的卫生规划来布局三级医院,甚至有些省份每10万人就要配置一家三甲医院,这种做法是要破坏整个医疗服务网络的。
    针对正在进行的医院等级评价,卫生部医管司司长张宗久强调,医院等级评审一方面是使医院更加符合医改的需求,另一方面对医院的评级、定位,地方必须要有科学合理的区域卫生规划。
240家推倒重来
    我国的医院实行等级管理制度,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三个等级,而每个等级当中又区分甲、乙、丙等。
    轮的医院等级评审工作于1998年结束。
    时隔十余年,医院的等级评审工作重新启动。
    2011年,卫生部先后出台了医院等级的评审标准、试行办法以及实施细则。其中,三级医院的评审尤为受关注。
    张宗久指出,轮的医院等级评审更多的是侧重解决医疗不足、配置不均,以及制度、设备等硬件方面的问题,而对医院的软件方面则关注较少。而这也是新一轮医院评审与之前的大不同。“我们的目的就是通过等级评审,使医院更加符合医改的需求。”
    刘勇在谈到医院评审的关键要素时指出,未来公立医院的级别评审关注的重点将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效益,从行政化的粗放管理转向信息化精细管理。
    但从实践的角度,三级医院的意义显然不止于更好的质量。获评三级的医院可以购置更加高端的设备、建设更加庞大的规模、享有更多的科研项目资源;而对地方政府而言,三级也意味着可以掌握更加庞大的医疗资源。
在这种多重利益的背景下,医院等级评审重启后,地方的三级医院数量出现了突飞猛进的增长。在一年半的时间里,地方二级升为三级的医疗机构超过了240家,大部分直接成为三甲。
    对此,卫生部在6月份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对2010年12月31日后评审新增的三级医院,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不得发给三级医院等级证书和等级标识,已发给的要立即收回。
    卫生部同时要求各地进行评审“回头看”,无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依据的,要取消评审结论;有设置规划依据的,待本地区复核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医院评审暂行办法》相关规定,重新申请评审。而且所有新增三级医院都必须经过卫生部核准,否则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