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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三级医院试点取消药品加成

文章来源:齐鲁晚报发布日期:2013-02-27浏览次数:29585

        近日,从山东省卫生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山东省将进一步扩大公立医院改革范围,选3-4家省、市属三级医院试点取消药品加成,为城市三级医院改革奠定基础。此外,年底前全省17市都将开展县级医院改革试点,取消药品加成,新增试点县(市区)将不少于50个,明年将全部推开。


 

取消药品加成,减轻患者负担 

        长期以来,为弥补财政对医院投入的不足,国家允许医院将药品在加价不超过15%后提供给患者,这就形成了“以药补医”。在这种机制下,医生就有可能开大处方,过度用药。为破除这种机制,2012年10月,山东省印发了《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全省30个县(市区)纳入试点。 
        截至目前,全省30个试点县(市区)的72家试点医院已经取消了药品加成,同时进行了补偿机制、价格政策、医保支付、人事分配等综合改革。 
        据介绍,试点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将通过适当提高体现医护人员劳动价值的服务项目价格来补偿,不能弥补的部分主要通过增加政府投入等措施加以解决。为不增加患者的经济负担,山东省要求,医护人员服务价格上调总量不得超过药品加成总量的80%,同时要求将调整的部分纳入医保、新农合报销等。
        此外,为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今年上半年,山东省还将以省为单位,启动实施试点医院常用药品和高值耗材集中采购。会上,省卫生厅厅长刘奇表示,今年将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力争实现门诊和住院次均费用零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