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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取消医院行政级别

文章来源:健康报发布日期:2013-11-22浏览次数:23206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业内专家表示,公立医院去行政化是必然趋势,《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方向,坚定了决心,但是“逐步”实现之路还有许多难题待解。 
         “不要把院长当官管” 
         “行政级别与其利益享有者的待遇问题相关联。”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医院管理研究所所长石应康说,行政级别导致医院管理过度行政化,有些是命令式、惩罚式、运动式的,不符合医院管理的客观规律。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院长王杉认为,院长应该是职业经理人,不管医院的性质是营利性或是非营利性,对院长的要求都应该按照现代化医院管理思路来进行,取消医院的行政级别,有利于医疗市场的良性竞争, “不要把院长当官管”。 
         中国医院协会副秘书长庄一强说,全世界各个国家几乎都有公立医院,但公立医院有行政级别却是中国特有的现象,去行政化可以进一步把政府和医院分开,有利于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获得一视同仁的待遇和监管,促进医疗市场的健康发展。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顾昕教授认为,去行政化思路的依据是管办分开,公立医院去行政化表面上是改变医院的组织和制度结构,根本上是改变政府与公立医院的关系,打破公立医院所处的行政等级体制。在法人化制度环境中,所有公立医院同卫生行政部门脱离行政关系,成为完整意义上的独立法人,对其人员雇用、服务提供、资产购置、接待与投资等所有活动独立承担民事和刑事法律责任。医院之间只有规模大小、服务领域、服务水平之别,现有的行政级别也没有必要保留。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陈觉民认为,《决定》中“取消医院行政级别”后面紧跟着“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这么多年来,公立医院没有建立起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追根究底就是因为没有实现去行政化。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心就是管理者要有办院的自主权,而我国公立医院的院长却无法成为一个完全意义上的法人,当医院的奖金分配、人事调动、资金项目、购买设备都需要行政审批,医院人财物的支配权均由政府部门掌握时,法人治理结构无法建立起来。“只有实现了去行政化,医院的法人治理结构才能够实现。” 
         “事业单位出现以法人治理结构为主线的改革以后,医院等单位逐渐去行政化是必然趋势。”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所长高解春说。 
         去行政化难在哪里

         “医院去行政化是一个老话题,谈了很多年始终没破题,因为事业单位的行政化管理是一个体制病。”陈觉民说,公立医院去行政化没有放在《决定》关于医改段落说,而是放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部分讲,可见它牵扯的是整体上的政府职能转变。 
         谁不愿意去行政化?陈觉民认为,首先是行政管理者。行政管理和监督管理不同:有了行政化,基本建设、学科建设、人才引进、资金使用等所有涉及医院改革和发展的决定权都归政府相关部门,医院的院长、书记要到政府部门去汇报工作,部门发个指令医院就得照办,出现了问题政府只需要追究院长的责任;而监督管理却需要相关部门深入到医院去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并协调解决问题。其次,“学而优则仕”的传统观念决定社会要通过官职大小、职位高低来体现一个人的社会价值,而不是看事业上、专业上的作为,很多个人待遇和医院发展资源的获得都与行政级别挂钩,因此,医院管理者也不愿意去行政化。 
         庄一强表示,去行政化总是“听到楼梯响,不见人下来”,难就难在利益格局的调整。很多医院院长表示,现在提出取消行政级别,还不知下一步该怎么做。 
         “当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不愿意去行政化时,就是我们的顶层设计出了问题。”陈觉民说,医院的行政级别看似很容易去掉,但是如果配套措施跟不上、很多政策不改变、政府管理做不到简政放权,去行政化仍然会停留在喊口号的层面。几年前,云南省红河州曾经下决心取消医院的行政级别,但由于政策不配套,问题接二连三出现,改革终搁浅。 
         顾昕认为,正是由于公立医院改革的顶层设计没有对去行政化的各项要素加以明确,各地公立医院改革的试点基本上是在“再行政化”和“去行政化”之间摇摆,有的地方推出了一些促进公立医院法人化的举措,而在另外一些方面则继续维持甚至强化已有的行政化体制和机制。
“必须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去解决” 
         《决定》中“创造条件,逐步取消”的提法,让业内专家对推进医院去行政化的进程“谨慎乐观”。北京协和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院长刘远立认为,公立医院行政级别与国家的人事制度、干部选拔制度、行政体制密切相关,取消行政级别必将是一个缓慢的过程。 
         陈觉民说,实现医院去行政化必须是逐步的,要非常审慎,否则就会发生高层和基层想改,而中间部门不想改的“肠梗阻”问题。“我们对于用市场来配置人财物还没有经验,要推翻旧体制建立新体制,必须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去解决。” 高解春认为,医院去行政化应与管办分开、建立法人治理结构、薪酬分配改革协同共进,尤其是应有深层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推进,医院管理者实行聘任制、年薪制,体现管理能力和社会价值。 
         顾昕给出了医院去行政化的具体路径:建立并完善以理事会制度为核心的新型法人治理结构,赋予理事会行使战略管理的职能;建立政府通过公共财政购买服务的新机制,促使公立医院行使社会职能,保持社会公益性;全面推进全员劳动合同制,终形成医疗人力资源市场化的全新格局,即医师成为自由职业者、院长成为职业经理人;解除不必要的价格管制,让医保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新型的谈判机制,通过医保付费改革,以契约化方式控制医药费用的快速增长。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王峰在《决定》发布后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是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举措,行政体制改革直接关系政府部门权力格局的调整,某种程度上也是部门利益的调整,各种利益矛盾和复杂问题交织,许多时候绕不开、躲不过。推进行政体制改革要解放思想,下决心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同时,改革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要坚持稳中求进,“胆子要大、步子要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