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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选购医疗器械须学会看证照

文章来源:重庆日报发布日期:2014-04-12浏览次数:19277

 

       4月10日,市食药监局在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通气会上称,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发现“问题医疗器械”主要集中在生产、经营和虚假宣传环节。那么,市民应如何选择医疗器械呢?该局医疗器械处处长李小平通过本报向广大市民支招。 
       李小平介绍,我国将医疗器械分为三类——类的风险程度低,如:听诊器、纱布绷带创可贴等;第二类具有中度风险,如:体温计血压计助听器等;第三类则具有较高风险,如:一次性使用输液器、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彩色隐形眼镜等。 
       市民在购买医疗器械时,首要学会查产品的证照。“医疗器械都有生产许可证号和产品注册证号,如渝药监械(准)字2012第1640040号,‘第’字后的位数字,代表着是几类医疗器械,类别越高风险程度越高。”李小平表示,消费者不要轻信销售人员的推销,有的商家并不按照批准的适用范围进行宣传,甚至任意夸大产品疗效。“如果有‘疗效神奇’、‘包医百病’等关键词要特别小心。” 
       “购买时,特别要分清保健器械和医疗器械,以防一些商家拿前者充数,在投诉中因为不在权责范围内,我们将无法受理。”李小平提醒市民,购买完后一定要留好发票,为今后维权留下凭证。